濮财购〔2021〕17号
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关于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
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供应商负担,营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中标(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
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CA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下载,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发或者延期发放。同时,不得拒绝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纸质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范本)
为规范中标(成交)通知书内容和格式,市财政局制定了《中标(成交)通知书》(范本)。采购人在委托协议中约定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人可不再签章,直接由采购代理机构签章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附件:1.中标通知书(范本)
2. 成交通知书(范本)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
中标通知书(范本)
中标供应商名称/姓名:
受 采购人名称 委托,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 年 月 日 采用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采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标, 采购人名称 确定 贵单位/您 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元)。
请 贵单位/您 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 采购人名称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通知书由代理机构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签章生成
供应商:( ) 联系人:( )电话: (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电话: (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电话: ( )
温馨提示: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 〔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附件2:
成交通知书(范本)
成交供应商名称/姓名:
受 采购人名称 委托,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 年 月 日 采用 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经 谈判/询价/磋商/协商小组 评审, 采购人名称 确定 贵单位/您 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元)。
请 贵单位/您 于本《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 采购人名称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通知书由代理机构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签章生成
供应商:( ) 联系人:( )电话: (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电话: (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电话: ( )
温馨提示: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 〔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