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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财政局 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1-5 18:11:52    点击:234次    [关闭本页]


濮财购〔2021〕2号

 

 

濮阳市财政局

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补充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濮财购〔2020〕6号),对我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

我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采取先试点后全面实施的方式开展,文件下发时已选取10家市级预算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并明确市级预算单位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要不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市级政府采购平台已与市公共交易资源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系统设定采购意向公开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相关联,各预算单位要增强项目实施计划性。市直预算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梳理今年采购项目,试点单位继续做好意向公开工作;未纳入试点的预算单位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濮财购〔2020〕6号)要求的公开渠道、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做好意向公开各项准备工作,于4月20日前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意向公开”栏公开项目相关信息。鼓励未纳入试点单位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各县(区)财政局要积极深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统筹各项工作安排,加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指导,具备条件的要及时开展意向公开工作。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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