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财政局服务承诺
为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周到、高效优质的服务,现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实行一次性告知
经办人员对服务对象所办理的有关事项需经过的程序、材料、手续实行一次性告知;能办的事项应及时予以办理;对暂不予办理的,应积极主动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不得出现冷漠、傲慢的态度和行为。
二、实行限时办结
手续完备、文件齐全且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事项,承办科室(个人)要在规定时限(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内提前办结,对无时限规定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凡已承诺,必须认真履诺。
三、实行文明用语
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请进、请坐”,“对不起,请您稍候”等。严禁使用服务忌语,如“我不懂,我不知道”,“你去找别人”,“急什么”等。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茶水敬客,一张椅子让座,一句暖语相送。
四、遵规守纪
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政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用公款互赠礼品和宴请,不接收服务对象(个人)的宴请,不接受服务对象(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及购物卡。不以权谋私,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