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检查事项的情况报告
为规范市直各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我局对市直预算单位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15日采购项目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都能较好的执行采购政策,做到采购预算备案准确及时,合同签订规范完整,按照合同内容约定正常履约,及时组织验收并支付合同资金等。其中,市委党校、市城市管理局、濮阳技师学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等五家单位检查中均依法依规完成项目,特此提出通报表扬。
但是,个别预算单位仍然存在合同备案名称不规范、合同签订备案不及时、资金支付不及时等情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完善相应措施,进一步整改落实,在今后政府采购工作中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机制,跟踪监督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单位改进,共同努力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与功能,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秩序,打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