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财非税〔2019〕6号
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事业单位乱收费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有效防范违规收费行为,确保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现将我市乱收费投诉处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投诉渠道
濮阳市财政局在局网站公开公布事业单位乱收费咨询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乱收费举报与咨询。联系电话:0393-6661977,电子邮箱地址:pyfszg@163.com。
受理的乱收费主要内容是:在濮阳市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其他组织违法、违规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主要包括:擅自设立或改变收费项目,设定或变更征收对象、范围和期限的;不执行国家和我省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缓征、减征的收费项目的;擅自取消、停征、免征、缓征、减征国家和我省已明确征收的收费项目的。
二、投诉受理
(一)及时处理乱收费投诉。对于接到的乱收费投诉反映,由市财政局梳理、甄别后,在收到投诉事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或转办。经查不属于财政部门工作职责的,及时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
(二)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投诉事项进行受理。属于市直部门和单位事项直接受理,市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及局有关科室(单位)具体核实,及时办结完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属于县(区)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事项,转至县(区)财政部门办理,转办后由相关县(区)财政局受理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违规收费行为的举报,并做好督促落实。
三、违规处理机制
(一)对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受理的投诉事项,经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理:
1.实际存在,情节不严重的,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我局发函(通知)告知部门、单位进行整改。
2.对于涉案金额较大、情节较严重、情况较复杂的,报请示局领导后,将会同我局相关执法监督科室按照执法处理程序和相关政策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二)对核查中乱收费的典型案例,将按程序和整理报局领导审批后,采取一定的方式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乱收费投诉事项,对举报的可能存在的乱收费现象将及时查处,让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二)市财政局应安排专人负责乱收费投诉核查处理工作,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核查、会商等措施,对乱收费投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查处等。
(三)在处理乱收费投诉核查工作中不得出现推诿、敷衍、拖延或弄虚作假现象,对于未按规定时限和相关规定办理进行整改的部门、单位,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1.濮阳市乱收费投诉事项登记表
2.濮阳市乱收费投诉事项转办单
濮阳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1日
附件1
濮阳市乱收费投诉事项登记表
序号 案件编号 投诉人 投诉人身份证号 投诉人联系方式 被投诉单位 投诉内容 办理单位 办理情况 备注
附件 2
濮阳市乱收费投诉事项转办单
财政局:
现转去 乱收费投诉事项件,请你们对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于 年 月 日前,将核查处理情况及有关意见建议报送濮阳市财政局综合计划处。
请你们务必为投诉人保密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濮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