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财税政〔2020〕17号
濮阳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按照《中共濮阳市委宣传部 濮阳市司法局 濮阳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濮司文〔2020〕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财法〔2020〕8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好我市财政系统“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财政法律法规。
四、具体安排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宪法宣传周” 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一)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有关精神,结合财政业务范围,我局“宪法宣传周”举办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农村、宪法进机关、宪法进社区、宪法进网络主体活动。各主题活动由牵头科室和单位负责主办,相关科室和单位积极参与、配合实施。结合财政特点和实际,细化宣传内容,策划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集中展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
牵头科室和单位: 国资监管综合科、企业科
基本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牵头科室和单位:机关党委、税政条法科
基本要求: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牵头科室和单位:税政条法科
基本要求:在局门户网站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牵头科室和单位:信息中心、税政条法科
(二)其他重点活动安排
1.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宪法,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财政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机关党委)
2.11月30日,组织收看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报告会暨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税政条法科)
3.组织升国旗仪式和宪法宣誓活动。要结合实际,依法举行升国旗仪式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
4. 手机推送宪法法律公益普法短信。(办公室)
5. 在大门口、一楼大厅、视频显示终端等播放宪法、民法典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和微视频等。(税政条法科)
6.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利用局公众号、微信等社交平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加大宪法宣传力度,营造全局参与氛围。(办公室、税政条法科)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围绕自身业务,策划、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力求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形成良好的宣传整体效果。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项主题活动牵头科室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人员,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各科室和单位在宣传活动中要注重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要结合“七五”普法成效宣传,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
相关科室和大内在活动中要注重材料收集和信息报送,并在12月7日前将信息、影像资料等发送到局税政条法科。12.4当天活动情况要在当天发送邮箱。
联 系 人: 高卫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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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