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财税政〔2020〕8号
濮阳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明确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按照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濮普法办﹝2020﹞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七届濮阳市委131次常委会议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起草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宣传重点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七届濮阳市委131次常委会议精神。
2.广泛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3.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4.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5.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活动安排
(一)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
1.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财政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切实做好全局财政职工民法典宣传教育培训等贯彻执行工作。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市财政局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财政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财政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3.举办民法典学习讲座。举办民法典学习讲座和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4.组织开展旁听民事案件庭审。选取与财政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参加庭审和网上观看视频两种形式,组织我局财政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二)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社区
1.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社区文化创建。
2.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普法志愿者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三)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万家活动
1.不定期在公共场所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逐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要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事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民法典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热点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推动民法典进入千家万户。
2.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等基层单位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落实普法责任
市财政局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形成宣传合力,共同促进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三)增强宣传实效
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民法典工作开展情况和图文信息及时报局税政条法科。
联系人:高卫勤 6666720
邮箱:pyshuizheng@163.com
2020年7月10日
濮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