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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财政局 2019年度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6-8 19:07:46    点击:508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财政局

2019年度普法工作总结

 

 2019年,在我市委市政府和法治宣传相关业务部门正确引领下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工作举措,创新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着力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提升财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规划落实工作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坚持与财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充分调动全局尊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2017我局建立濮阳市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科室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19我局财政法治工作进一步找准定位,认清方向,法治在财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得到显现。

(二)明确重点,狠抓落实

根据《濮阳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我们制定了《2019年度法治财政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明确2019年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将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等各项法治工作进一步细化到科室,确保法治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贯彻执行普法责任制

根据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我们梳理、制定了《濮阳市财政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濮财税政〔201916,将《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的普法责任明确落实到各相关业务室。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市政府采购网开设政策法规专栏,普及财税、政府采购等法律知识,并及时解答问题咨询。

(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一年来,局党组中心组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建设重点工作汇报,多次组织开展相关法律和法治精神的学习工作,对财政法治建设开展做出重大部署,为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树立了榜样。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按照我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濮财税政〔201914要求,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1、围绕法治财政需求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各类法制培训。一是对全局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学习活动。三是注重对财政法律志愿者的培训和提高。

2、积极参加宪法等各类法规知识竞赛,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2019年以来,我们积极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多次参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和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等部门组织的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等各项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财政工作开展的积极性

3、开展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增强我局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5月份我局邀请市纪检委案件审理室姚启军主任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做精彩讲解。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200余人参加学习。

4、加大对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的力度。

 3月份,我局组织普法青年10余人到市龙城广场开展了宪法和监察法法规宣法活动。参与活动的志愿者在现场打起了横幅,竖起了展板,设立了咨询台,热心回答民众提问。活动共计发放《宪法》读本100余本,宣传彩页2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民众法律意识

7月份,组织开展税法、税收优惠政策进企业活动。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大步推进,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惠及千家万户。我局组织税法宣传志愿者和相关税务专家联合深入惠成电子、阳光防腐等企业一线开展税法宣传工作。该项活动共计发放《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知识问题》《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知识问答》等宣传册100余份,对企业关心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答,针对企业实际提出纳税建议鼓励企业充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红利,获得了企业一致好评。

12月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12.4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是举行财政干部宪法宣誓活动。二是积极参加我市在市文化艺术中心举行的“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三是营造机关浓厚氛围。在局门口悬挂“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条幅。在局一楼大厅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宪法宣传短片。制作4块宣传版面,在一楼展出,加深财政干部对宪法知识的理解。

5、注重机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2019年,我们将一楼大厅作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大厅屏幕、展板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同时,设立财政法治书架,不断丰富法治文化书架内容,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我们还专门购买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四个全面系列读本等贴合形势需求的图书,满足了广大财政干部职工热心法治学习的需求。

三、严格行政执法,做好依法理财工作

(一)积极完善财政内部法治制度

2019我们出台了《濮阳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濮财税政〔2019〕15对规范性文件的范围、起草、公布、解释、评估、审核、公布、备案、清理、考核等各个环节进行明确和规范,做到责任明确、程序清楚、环环相扣。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濮阳市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濮财税政〔201921号)。二是召开了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中心内容的市财政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按照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方案要求逐项压实责任,任务落实到科室,并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三是根据财政执法实际开展情况,统筹各个执法科室职责,形成科室联动机制。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执法业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在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并做好归档工作。五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濮阳市财政局重大财政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濮财税政〔201612)规定,要求相关执法科室和单位严格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审核范围开展法制审核。对局法制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要高度重视,作出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有异议的要认真协商沟通,经沟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提请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扎实推进我局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和监管执法信息不公开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濮阳市财政局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濮财税政〔201924号)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樊相奇为组长的财政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专班。二是召开了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要求财政各相关科室对照分工,建立工作台账,积极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三是进一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前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查找问题,弥补不足之处。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19年通过普法前期活动的开展,财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得到很大提高,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显著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学习内容还不十分全面。当前,我国法律进入密集修改期,治国理念的变化带来立法立足点、出发点和法律条文的明显变化。财政干部如不能紧跟国家的法治进程加以逐步跟进,必将产生同步错位,从而为财政带来违法风险。尤其是行政诉讼法的修订执行,为社会民众打开了诉讼通道,给财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法治思维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从信息的公开到办事规则的阳光透明,从运用法治思维考虑问题,通过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甚至按照深化改革、发展的思路、超前的理念解决当前制度没有明确的问题,均对财政干部的法治水平和能力带来挑战。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创新还存在某种程度的不足。努力探索尽管我们已采取了很多方式,普法宣传教育的路子不够多,创新的手段和措施较少。广大财政干部基本还是被动接收多、主动参与少,单向灌输多、双向互动少,理论教条多、自身实例少,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宣传效果的发挥。

四是市县财政法治力量相对不足。从我市县区机构设立情况看,税政条法工作大多没有独立开展,还处于相对弱势,财政税政条法工作力量不足,领导重视相对不够。市级财政税政条法工作与当前法治需求也有一定差距,迫切需要寻求突破。

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全面系统总结。集中力量对法治、法律变化进行汇总、研讨,并对财政成功案例加以提升、推广,形成阶段性的财政法治成果,从而带动全省财政法治水平整体提升。二是切实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财政工作开展财政部门要有超前意识,及时对传统做法、行政管理模式进行调整,由被动应对转化为主动提升、依法推动,掌握事态变化的主动权。三是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今年法治政府考核标准为着力点,带动下年财政法治工作提质增效

我局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考核标准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建设法治财政和服务型财政的重任面前,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系列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方面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我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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