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财税政〔2019〕14号
濮阳市财政局
2019年度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各项工作的关键之年。2019年度财政法治建设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践。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财政法治环境,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濮阳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经研究制定我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加强干部学法教育培训。
2019年财政干部学法教育培训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法治财政建设,进一步推进财政干部法律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为此,我们要按照学法用法相关制度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实际设置法治教育培训课程,提高法治教育系统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财政干部对财政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以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培育财政干部对法治的信仰。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形成全局财政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系统,通过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的运用拓宽学法渠道,推动学法形式创新。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横幅标语、展板、竞赛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财政可视、可听、可触的多样化法治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治工作的渗透力和覆盖面。。
(一)进一步提高对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严格按照我局财政“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大力落实各项普法措施,保证普法效果。
(二)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宪法主题学习活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根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通过宪法学习,教育、引导广大财政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深入开展《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规和《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等我市地方法规的学习,开展普法论坛、知识竞赛和文件汇编等学习宣传活动。三是是按照市依法治市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动财政法律、优惠政策进社区、进机关工作开展。四是持续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把财政法律规范与群众关注的问题密切结合起来,切实增加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考试工作,提升法治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根据我市执法人员资格要求,健全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将通用法律知识、财税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纳入培训内容,运用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等创新方式提高学法热情,提升培训效果,不断提高财税干部学法用法水平、综合协调水平。
(四)认真开展2019年度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照片、视频、有关文字资料的整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市财政各科室和单位要按照“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总体要求和2019年度法治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把法治宣传工作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各科室及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全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得少于两次,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不少于4次。三是注重实际效果。要通过扎实的财政法治宣传工作,有力提升财政法治工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工作的能力。
2019年4月9日
濮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