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赴南乐开展《濮阳市马颊河保护
条例》法律志愿服务活动
为进一步巩固前期到戚城公园和濮阳县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效果, 5月4日我局又组织财政法律志愿者到南乐县龙湖公园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财政志愿者共计发放《条例》宣传资料200余份,认真向群众宣讲《条例》对马颊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家园意识。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参与活动的财政法治志愿者对《条例》的理解逐步加深,对今后做好相关宣传活动充满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