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财购〔2021〕8号
濮阳市财政局
关于政府采购合同逾期未支付
情况的报告
河南省财政厅: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1﹞3号)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各业务科室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并向市级预算单位和各县(区)财政局下发《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濮财购﹝2021﹞5号),要求市级预算单位和各县(区)财政局及时开展合同资金逾期未支付专项清理工作,上报自查清理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单位及县(区)逾期未支付情况
我局根据市级预算单位及县(区)自查、清理情况,对清理结果进行了重点核查,其中市本级预算单位逾期未支付项目合同共9个,设计合同总金额3724万元,逾期未支付金额794万元。县(区)逾期未支付项目合同54个,涉及合同总金额9069万元,逾期未支付金额4900万元。
二、逾期未支付专项清理情况
通过自查,全市63个逾期未支付项目积极开展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规定,对逾期未支付项目资金的预算单位责令整改,凡是符合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政府采购合同资金,不得违约拖欠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资金。
三、建立逾期未支付清理长效机制
针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建立政府采购合同逾期未支付情况清理长效机制。各预算单位要树立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先预算后采购。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把好政府采购项目决策关、论证关,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市级预算单位要在每年7月20日、1月20日前向市财政局分别报送上半年和上年度全年政府采购合同资金逾期未支付情况。各预算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强化监督问责,确保供应商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努力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与功能,确保财政规范有序进行,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