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2019年第一期)
2019年1月30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要求,市财政局联合各县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结果公告”中发布信息的完整性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编号为“濮财市直单一采购-2019-1”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采购活动中,未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在“结果公告”中公开本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情况。
二、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编号为“濮华龙磋商〔2019〕07号”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采购活动中,未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在“结果公告”中公开本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情况。
责令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3个工作日改正,给予通报批评。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