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财购〔2018〕14号
濮阳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市本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专项监督检查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市财政局决定自2018年12月中旬开始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几年来,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尤其是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和作用,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在政府采购制度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此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既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又是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因此,各预算单位要积极认真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切实落实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
二、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范围
时间范围:本次主要监督检查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期间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必要时,将延伸检查至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以及以前年度。
单位范围:1. 市财政局负责监督检查市直86个一级预算单位(名单见附件3);2. 各一级预算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其所属财务独立的二级单位或局属事业单位。
(二)主要内容
1. 政府采购基本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是限额标准20万元以上的项目是否存在“应采未采”等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
2.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是否存在无预算采购的情况;
3.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情况,有无验收报告或验收情况表、验收意见;
4. 项目相关资料归档情况;
5. 单位内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三、检查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查阶段(2018年12月31日前)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期间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自查,填写相关表格,撰写自查报告,对于有问题的项目应特别做出标注。市直各一级预算单位负责督促督导所属财务独立二级单位或局属单位的自查工作。
(二)书面审查阶段(2019年1月15日前)
市财政局对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对86个市直一级预算单位报送的采购项目表格及相关资料开展书面审查工作;市直各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开展对其所属财务独立的二级单位或局属单位的具体审查工作。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9年2月28日前)
书面审查结束后,市财政局将组织人员按照“随机选择”的原则确定约20%比例的一级预算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提前两天下达监督检查通知,被抽查单位应在接到检查通知后准备好项目相关资料。各一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按照50%的比例,对其所属财务独立二级单位或局属单位进行抽查。
(四)纠正处理阶段(2019年3月15日前)
市财政局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对于情节较轻的,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将处以罚款,转交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各一级预算单位在对其二级单位或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应及时转交市财政局,待调查核实后,参照上述方式进行处理。
四、自查资料上报方式
自查资料主要为:自查报表(附件1、2)和自查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86个一级预算单位直接向市财政局报送。
(二)财务独立二级单位或局属单位将自查资料报送至上级的一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抽查后将相关资料收集归档,以待备查。如: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抽查并归档市直各中小学的自查报表和自查报告,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审核抽查并归档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地产管理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自查报表和自查报告等。
五、报送时间要求
自查报表和自查报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自查报表要求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86个一级预算单位要在12月31日前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718房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检查是市政府安排的一次重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尤其是一级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对其所属财务独立二级单位或局属单位自查工作的督促督导,确保专项检查顺利进行。
(二)抓实抓细,不留死角。各单位要全面回顾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尤其是对重大采购项目和重点采购环节的自查,务求全面、深入、细致。要认真做好以前年度政府采购资料的整理工作,深刻分析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报告。
(三)积极配合,认真整改。被抽查确定为重点检查对象的单位,要积极配合,明确专人协助检查小组开展工作,如实反映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按要求提供合同、账簿等有关文件资料,确保工作质量,不得消极敷衍。
(四)查防并举,注重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依法采购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1. 濮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基本情况统计表
2. 濮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自查表
3. 濮阳市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名单
2018年12月13日
濮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