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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发布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6-4 15:23:34    点击:334次    [关闭本页]

 

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发布抽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要求,市财政局联合各县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中标公告”中发布信息的完整性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对部分市县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情况的抽查,大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都能够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19号令)的规定,及时、完整的发布采购公告、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但也存在部分项目信息规范性、完整性欠缺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台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未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要求发布中标公告内容,代理机构为: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濮阳市开德中学“630KVA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未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要求发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等信息,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19号令)第三十条,责令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于5个工作日改正,给予警告批评。请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今后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到准确、及时发布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活动和规范性和透明度。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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