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阅读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服务指南服务指南
濮阳市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4-4-19 16:51:07    点击:1235次    [关闭本页]



一、办理事项名称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二、受理投诉的方式: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

2.书面投诉(濮阳市财政局718房间、“阳光大厦”综合窗口)

三、办理条件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

(四)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

(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起投诉的日期;

(五)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

(六)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古城路260咨询电话:0393-6666735;电子邮箱:pyzfcg163.com。

 

CopyRight © 2015-2026   濮阳市财政局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407938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05   
地址:濮阳市古城路西段260号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