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征管质量 规范税收环境
我市2012年税收大检查工作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纳税人纳税行为,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9月14日,我市组织召开税收大检查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市2012年税收大检查工作的全面启动。会上,市财政局局长卢志勇传达了《濮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市国税局局长刘召、市地税局局长王瑞光分别做表态发言。市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分管财税工作的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申延平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对税收大检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针对我市当前财税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开展税收大检查可实现对我市税源现状和变化动态的全面掌控,将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强化税收征管,堵塞跑冒滴漏,为我市顺利实现“二三五”奋斗目标,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撑。各级各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税收大检查的重要意义。
二要加大检查力度。较之往年,今年的税收大检查范围从市城区扩大到了全市各县区,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开展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处理和把握好各个环节,努力营造大检查浓厚氛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在确保应收尽收的同时,规范纳税人行为,为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构建健康的税收秩序。
三要加强部门协作。此次税收大检查范围广、内容多、难度大,各级各部门间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成员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为大检查工作保驾护航;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次税收大检查取得实效。
根据会议安排,今年的税收大检查将采取自查与辅导检查相结合、自主申报与检查核实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义务人,自2009年1月1日至检查日止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对房地产、通信等第三产业、涉农行业、专业市场及税负明显偏低、发票开具和使用异常的纳税人将开展重点检查。对涉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将追溯及以前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