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执行优惠利率计息的规定,确保全市老百姓的“养老钱”和“救命钱”保值增值,根据市领导的批示,近期,我局联合市人社局、市人行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市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存款实际执行利率情况专项督查活动。
此次专项督查的范围是:全市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社保基金存款,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5个险种的社保基金,涉及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五家国有银行。督查时段从1998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共计14年。
由于本次督查活动关乎民生且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时间跨度长,为确保督查顺利进行,我局组织市人社局、市人行及五家国有银行召开多次专题协调会,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感,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执行利率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濮财库〔2012〕4号)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各县(区)和市级代理银行要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及报表填报工作,客观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