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财效批复〔2021〕85号
濮阳市财政局
关于“市直学校工程维修等资金”项目
绩效目标的批复
市直各学校: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你单位申报的“市直学校工程维修等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得分为94分,可以进入预算安排流程,现就绩效目标予以批复:
一、要以本批复的绩效目标为导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绩效监控和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在提高公共产品和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年度结束后,要根据濮财效〔2020〕8号文件要求及时上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并配合好部门评价或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三、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除涉密事项外,请在本单位网站或市财政局网站中对该绩效目标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附件:濮财效批复〔2021〕86号-城管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经费项目50万绩效目标批复
2021年12月1日
本批复抄送:市审计局、局预算科、局财政监督科、局对口业务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