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厅部署,我市启动财政供给人员信息库更新工作。此次信息库更新工作的统计范围是:财政拨款(补助)供给经费的财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组织、人社部门办理任用、聘用手续的在职人员(含长休)、离退休人员。统计口径为: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按照其隶属关系分部门分层次进行统计;临时机构抽调人员、调新单位任职暂未办理工资手续人员,按“谁发放工资谁统计”的原则,由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统计;机构划转由上级业务部门垂直管理的单位,由其上级业务部门统计;纳入县乡财务统管的党委部门、人大政协机关等人员,按独立单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