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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我市取消三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时间:2012-3-23 14:35:14 点击:100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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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厅文件精神,我市自
2012
年
2
月
1
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纤维检验费、煤炭检验费、地方煤矿救护费等三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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