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国家确定了农村综合改革的六大目标任务。
一是继续全面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是扎实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扩大奖补覆盖面,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制度办法。
三是积极稳妥推开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扩大试点范围。
四是抓紧启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和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
五是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和标准体系建设。
六是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保障责任,完善保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中央提出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