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县级“三保”预算审核机制,压实“三保”主体责任,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兜牢“三保”底线的通知》(财预〔2021〕9号)精神,近日,市财政局在所辖县(区)范围内开展了“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工作,切实防范和降低基层财政运行风险。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责任。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县级“三保”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的通知》,明确财政“三保”作为“六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压舱石”。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三保”预算安排工作,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坚决守住“三保”底线,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规范政策标准,严审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测算范围和标准的通知》(预财便〔2020〕98号)文件精神,严格把握“三保”支出预算编报口径及政策标准,对县级“三保”需求和预算安排情况开展审核。依托数据逻辑,建立严谨校验机制,重点审核“三保”支出保障范围是否合规、合理,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地方保障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标准,是否坚持“三保”支出预算安排的优先顺序,“三保”预算安排是否足额等。确保不出现“三保”支出赤字预算,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三、完善工作方式,抓落实。采取“县级自查自纠+市级审核督促”的方式,把好“三保”支出预算审核的双重关。在县(区)逐项比对需求数和预算编制数,分析研判是否足额编制预算,是否存在应保未保、降低保障标准情况的基础上,对在自查中出现的支出预算缺口等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说明情况,并及时调整预算,切实增强风险防范化解的前瞻性、主动性。市财政局针对审核过程发现的问题,向县(区)逐一核实,进行风险点提示和相关建议,督促调整预算,达到督导整改效果,从源头上保障了“三保”支出足额列入预算。
下一步,市财政将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县(区)“三保”工作的指导及“三保”运行监控,重点关注县(区)“三保”保障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千方百计兜牢全市“三保”底线。
(预算科 王亚敏 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