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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持续督导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进度
发布时间:2021-2-8 17:02:09    点击:11621次    [关闭本页]

近日,河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0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截至2021年1月底的使用进度进行了通报,我市进度为64.8%,排全省第六位;其中市本级进度72.5%,排省辖市市本级第五位。

为切实加强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的日常监管,有效发挥债券资金作用,推动经济健康平稳运行,我局对新增专项债券规范管理进行全面督导,并结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重点对“零支出”项目开展专项督查。

一是加快剩余资金使用进度。要求各县(区)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抓紧安排未使用的债券资金,力争2月份支出进度有明显提升。严禁一拨了之以拨作支,将资金滞留国库或沉淀在部门单位。对于债券“零支出”项目,要逐一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措施和支出计划尽快推动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是严格资金使用负面清单。依法规范使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或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既要切实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也要确保项目质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决不能乱花钱。

三是督促核查问题整改。针对2020年11月财政部河南监管局核查发现的2019年、2020年新增债券资金发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区分轻重缓急、进行分类梳理,督促有关县(区)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 4 项,并报财政部河南监管局、省财政厅认可,其余问题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

四是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河南省实行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与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进度挂钩,对支出进度慢、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将予以扣减。对使用进度过低,“零支出”项目无明显进展的县(区),我市将暂不申报其2021年以后批次专项债券项目。同时,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财政局对新增债券使用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不能通过在线监测平台及时、准确填录使用情况,或弄虚作假、数据不实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债务办  刘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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