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我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2020年度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濮阳市财政局公告〔2020〕1号),确认濮阳市慈善总会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2020年—2024年期间,濮阳市慈善总会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予以免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要求,申请2020年度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必须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且必须在2020年印发公告。
12月1日,濮阳市慈善总会向我局和税务局递交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报材料。为确保濮阳市慈善总会顺利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我局积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同时积极开展辅导工作,督促该组织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局积极与市税务局对接,高效开展认定工作,仅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公告工作,同时在濮阳政务网站办结整个流程,高效的工作作风、热情的服务态度获得了申办单位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