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我局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一要吃透精神,把握政策。《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举措和政策支持等,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意义重大,是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指导意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上来。要对《指导意见》特别是涉及到濮阳的部分章节,逐字逐句仔细研读,要把相关财税政策弄懂、吃透,全面把握政策要领,为深入落实相关政策打好基础。
二要认真谋划,搞好对接。要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认真研究《指导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对接,加强与国家和省相关规划的衔接,积极争取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支持政策的落实。在学习理解的基础上,要大胆、宽泛地提出相关方面的政策要求,并针对《指导意见》中明确的支持领域、支持重点积极谋划包装项目,健全争取资金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准备。
三要加强协调,力求实效。财政部门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肩负着重要的使命,一定要紧紧抓住中原经济区建设这一重大机遇,围绕进一步凸显科学发展,进一步凸显方式转变,进一步凸显民生改善,理清转变理财方式、持续推动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工作思路,从财政角度找出破解民生难题的途径,不断探索生财、聚财、用财的方法和渠道,实现财政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无缝对接,实现财政工作与人民群众需求的有效契合。要进一步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联系,把握时机,用足、用活有关政策,努力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