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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18-5-2 09:57:03    点击:5080次    [关闭本页]

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财政部门积极发挥综合协调和牵头作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由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具体负责,并列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台账,为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购买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政府层面加强统筹协调,对有关部门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并由市政府定期督促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门牵头建立健全各项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指导各类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二是发挥牵头作用。一方面做好横向协调,加强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激发各部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做好纵向联系,加大与省财政厅的密切联系,掌握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第一手资料,积极争取上级更多的支持。同时加强对各县区财政部门工作开展的督促和指导,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确立了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市直单位积极实践。按照《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濮财综﹝2016﹞10号)要求,市直各部门积极做好部门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五是县区稳步推进。各县区认真学习上级精神,充分调研,结合当地实际,相继出台了适合本地的《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合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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