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濮阳市财政局(国资委)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9月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国资委)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巡察。11月20日,巡察组向我局通报了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财政、国资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财政局(国资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真抓真改、立行立改,逐一对照检查,逐一落实责任,逐一明确目标,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市财政局(国资委)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樊相奇同志任组长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樊相奇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梳理整改事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定期上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强化督促检查,适时对各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虚以应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安排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四)完善制度,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共制定完善了涉及会议规则、党建、人事、财务、纪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0余项,并针对各项重点业务工作,强化推进措施,完善业务流程,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运转。通过整改落实,促进了全体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巡察成果已转化为推动财政国资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党组核心作用弱化,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1.局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意识不强
(1)以政代党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我局修订完善了《市局党组会 局长办公会 局务会和局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等会议制度,严格各类会议议事范围、召开方式、程序等。按照会议内容及时进行会议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进一步理顺了党政关系,规范发文程序,我局将继续加强发文审核,确保文件效力。
(2)领导班子凝聚力较差,整体合力不能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我局严格落实《濮阳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召开程序,对需要召开党组会研究的事项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及时完善并严格执行《局长办公会例会制度》,每周五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巡察整改期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红脸出汗,切实查摆存在问题,又推心置腹,增进团结。
(3)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严格落实《濮阳市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七项制度》,继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引导、分析、研判等工作。2017年12月29日樊局长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党组要求,机关党委利用微信平台及时推送党建活动成果,切实管理好微信、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传递好正能量,在节前这个关键时间节点,局党组切实做到意识形态工作逢会必讲,确保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在管控之中。
2.财政职能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1)研究运用上级政策不充分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今年以来我局制定并提请政府出台了《濮阳市市级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化解工作方案》,强化市级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同时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城区税收收入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收入征管,做大债务率“分母”,并通过核销、偿还和申请置换债券,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系统内债务,减小债务率“分子”。通过拓宽偿债资金来源,多措并举压减债务规模,目前市本级已退出债务风险预警地区,华龙区已退出风险提示地区。
(2)破解财政难题办法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2018年全年积极推进。我局将积极与省国开行合作,利用国开行资金,发展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同时用好《濮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补偿基金》,通过银行放大投资规模,扶植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积极探索服务经济发展新方式,通过尽职调查、财务专项论证等途径,对信誉度高、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以股权投资的模式进行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思维方法、工作思路和实际举措,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PPP模式推广运用,继续谋划、推介新项目,加快推进已落地和进入采购阶段项目实施进度,不断规范项目运作。拓宽理财思路、更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探索涉企基金化改革。
(3)财政监管职能作用发挥不佳
财监局监督力量薄弱,监督责任分工不明,监督计划不周密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统筹调配财监局、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中心等现有人员共同参与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监督检查力量,加强现有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落实2018年全省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及时出台我市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各业务科室上报2018年专项资金检查工作计划,待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财监局牵头实施,财监局牵头组织实施2018年全市扶贫工作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对扶贫等专项资金缺乏后期跟踪问效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了全市涉农资金整合扶贫工作推进会,王载文常务副市长做了重要讲话,并对加快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建立了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日报制度,同时要求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扶贫资金使用问题纳入重点督查事项。会后,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扶贫各项工作开展,截止2017年底,圆满完成省定“12月底前统筹整合资金支付进度达到80%,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2%”的考核目标。
ƒ濮阳县部分“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带贫效果和财政资金效益发挥较差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接到巡察整改通知后,积极与濮阳县财政局、濮阳县工信委等部门联系,督促濮阳县对此类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同时,以发函形式对各县(区)传达了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百企万户”产业扶贫财政补贴项目存在的问题。印发《关于加强“百企万户”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的通知》,责令各县(区)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监管职能,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跟踪,持续加强与扶贫、工信等具体项目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加强项目督导,确保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3.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缓慢
(1)对国企改革工作重视不够
①对国企改革攻坚工作研究部署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按照2017年9月25日全省深化国企改革会议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我市国企改革情况调研,并迅速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进行汇报。随后,市国资委、市企改办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省、市要求,切实加强对国企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和时间要求,坚持因企制宜、多策并举,全力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
②未及时出台落实全市国企改革会议精神方案和意见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国企改革的会议精神,市企改办研究制定了分类推进改革的工作台账,进一步加强对国企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实施季督导、月调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省委、省政府打好“僵尸企业”处置总攻战,2018年国庆节前全面完成全省“僵尸企业”处置任务的重大部署,2017年12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濮阳市市属“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方案》(濮政办〔2017〕99号),市深化国资监管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转发了《河南省国有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推进方案》(濮企改组〔2017〕1号),明确了“僵尸企业”处置的目标、路径及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
(2)推进国企改革缺乏主动性
①生化公司、三安化工等长期停产倒闭的僵尸企业未能及时找到破解办法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针对此问题,市国资委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制定了市生化公司、市三安化工公司破产预案,提请市政府研究实施依法破产,实现上述两户企业有序退出。2017年12月,市中级法院已受理市生化公司、市三安化工公司破产申请,目前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对其他此类僵尸企业,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改革。截止2017年底,我市完成市属“僵尸企业”处置13家,超额完成原定10家的年度目标。
②市肉联厂、市天元化工厂、市石化助剂公司等已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推进措施乏力,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关于市肉联厂破产问题,已就市肉联厂与濮阳县食品公司纠纷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政府,加快推进资产变现和职工安置等工作。针对市天元化工厂、市石化助剂公司破产财产变现难、影响破产工作进度问题,通过产权交易网发布招商信息,拓宽招商渠道,多方寻找意向受让方,同时积极探索平台公司收储方案。
(3)国有企业改革效果不明显
①原石化一厂虽进行了改制,但除部分人员靠收取租赁费维持基本开支外,其余人员未能妥善安置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结合该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维护职工稳定的基础上,努力实施项目招商,促进企业发展,同时,逐步理顺企业管理关系,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②市生产资料总公司等9户壳企业名义上实施了托管,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生产经营状况均未发生实质性改变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预计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市生产资料总公司、市化工总公司等9家已实施托管的“壳企业”,积极组织资产、债务、人员情况核实,并通过兼并重组、清理注销等方式实施处置,彻底解决遗留问题。
(二)党的观念淡漠,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2018年元月5日,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同时,制定完善了《中共濮阳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每周五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市局党组会 局长办公会 局务会和局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等会议制度,严格各类会议议事范围、召开方式、程序等。我局按照会议内容及时进行会议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加强日常监督,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2)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我局于2018年元月5日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责任,提高认识。同时,制定完善《濮阳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落实全市“两个责任”谈话制度的细则》,并认真落实,1月23日,召开2018年度春节廉政恳谈会;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了督责约谈,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督责约谈;1月23日开始进行市财政局(国资委)2017年度述职述廉述责述学工作,具体以两种方式开展,一是选取科室长、二级单位负责人代表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述职,二是科室、单位分别向分管领导进行述职。
(3)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我局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受到市领导及巡察组肯定,王载文常务副市长到会指导。同时,修订完善了《中共濮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对民主生活会组织方式等内容进行明确,确保民主生活召开质量。
2.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1)党支部设立不科学,换届不及时,党员管理松散
市国资委机关支部设立不科学,换届不及时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2018年1月3日,组织召开市国资委机关党员大会,征求关于支部调整、换届的意见。随后,按照党组织换届程序,各支部推荐支部委员候选人并进行了公示。1月9至11日,国资委机关三个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完成了支部换届工作。
②国资委所管理的企业党员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全面做好企业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2017年12月19日,制定下发了《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离退休和下岗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下岗、退休党员务工地、居住地分散等实际情况,督导各企业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对在本市务工、居住的下岗、退休党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对在外地务工、居住的党员采取微信群、打电话等方式,定期了解党员的生活学习情况,宣讲新形势下党的方针政策。对各监管企业党组织发放十九大学习书籍共计450册,要求各企业党组织对所属党员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进一步做好下岗、退休党员的思想工作,鼓励其将组织关系转至新工作单位或长期居住地党组织管理,便于就近参与组织生活。
(2)党建制度建设不完善,双重组织生活及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按照十九大报告及修订后的党章要求,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时梳理机关党建制度汇编,修订或废止了老旧内容,确保机关党建制度与时俱进,体现新时代特色。机关党建制度汇编已经修订印发给各基层党组织。制定落实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小组学习活动,机关党委及时对班子成员参加学习情况以及学习记录进行检查,对不能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的班子成员进行了补课。各党支部、党小组分别制定2018年度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学习活动,组织活动均通过党建云平台发布,形成完整活动记录,并推送至每位党员。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纪录涉嫌造假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机关党委安排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了《准则》《条例》及党内规章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应知应会党建知识测试考试,研究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实施方案》,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相关活动。市经济发展投资公司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周二、周五学习安排,并安排专人进行学习安排、学习记录、学习影像留存等工作,学习活动后做好内容反馈工作,定期检查学习笔记。
3.机构改革停滞不前,组织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1)担当不够,机构改革有等靠思想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持续推进。1.主动作为,搞好对上协调,已免去原国资委领导班子职务,并进行改任;2.按“三定”方案要求落实好机构设置,明确科室负责人。
(2)沟通脱节,内设机构被“悬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市农改办、农开办、非税局等三个部门养老金缴纳工作,及时起草了《市农改办、农开办、非税局3个部门机构划转设置的意见》,下一步将加强与市委编制部门协调,争取工作支持,商议解决方案。
(3)干部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混岗问题突出
①财政局2013年以来正科实职干部19人未按要求进行轮岗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持续推进。我局将积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适时落实干部轮岗制度。
②财政局及国资委部分科室长轮岗后都还负责原科室工作,明轮暗不轮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财政方面,按照科室长实际任免岗位到岗工作;国资方面,结合机构融合工作和科室(单位)工作职能调整,进一步理顺人员关系。
③财政局机关内部混岗9人,内设机构及二级机构57人到机关混岗;国资委有7人混岗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出台了《濮阳市财政局机关组织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混岗人员规范管理。由相关科室对混岗人员出具借调函,由局领导审核签字,并限定借调期限。
(三)政治担当不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1.主体责任虚化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
①党组没有专题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我局修订完善了《中共濮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以及《中共濮阳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并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议,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了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目标,制定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②为应付检查抄袭套用其他文件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申报文件进行替换,主动承认错误,进一步规范发文流程,严格文件审签,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各科室(单位)工作总结,督促召开分口述责述廉,从严督导检查,奖优罚劣,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并持续推进。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了廉政恳谈会,下一步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汇报。目前已修订完善了《中共濮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濮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台账》。市国资委将严格落实党委成员每半年召开一次所监管企业及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制度,2017年12月下旬党委成员分别召开了分包企业及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听取工作汇报,安排工作任务。
(3)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工作纪律松弛,干部作风散漫
①暗访发现,工作时间财政局个别人员在电脑上看电影,国资委有的工作人员在玩手机、下棋、看电脑视频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我局已要求上述科室和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并逐一核实,责令违反工作纪律的四名同志写出书面检查,对他们进行了通报批评,扣发相关人员1个月文明奖,并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制定了《关于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采取由局领导班子轮流带队检查的方式,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切实解决工作纪律松弛、干部作风散漫等问题。
②财政局对长期请病事假的人员未按规定扣除相应工资福利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出台了《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
③国资委不进行日常考勤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制定了《市国资委考勤制度》,采取领导带班、各科室轮流值班的方式开展日常考勤。
④部分干部存在部门优越感,主动服务意识较差,仍然存在“找找才办”的惯性思维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扎实开展“放管服”工作,优化业务流程;扎实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并于11月23日召开动员大会,在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基础上,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以开展“一创双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等活动为载体,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制定《关于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采取由局领导班子轮流带队检查的方式,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⑤财政局网站“局长信箱”对群众反映意见的回复率低,局长信箱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及时修订完善了《市财政局“局长信箱”办理制度》,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同时明确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对于涉及群众反应热点问题及重大问题交一把手亲自签办,对于一般问题直接交由相关科室(单位)办理,对于简单的咨询类问题由局办公室电话询问后,直接回复。目前,已受理问题35个,满意度100%。
2.监督责任缺失
(1)“三转”不彻底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纪检组长做好了分管科室交接工作,严格按照局班子成员分工,纪检组长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其它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2)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日常监督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及时制定并于2017年12月29日下发了《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我局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组成督查小组,从严督导干部职工节日期间廉洁自律。
(3)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扎实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召开2018年廉政恳谈会,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自身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违纪党员及时作出相应处分,绝不姑息;建立健全党内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过会议、通报文件等方式对机关、所属单位和监管企业党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察整改期间共发布通报两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廉政档案,定期不定期特别是节假日,对监管企业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执行财经纪律存在“灯下黑”
(1)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问题
①国资委2015年在非定点餐馆无事由或以加班为名用餐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在对2015年以来委机关公务招待报销票据进行全面审核的基础上,2017年12月27日,制定印发了《濮阳市国资委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同时,加强机关财务监督,严把票据报销关口。
②2016年财政局某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借开展对标交流活动之机,报销旅游景区停车费用,涉嫌公款旅游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市政投办已责令涉事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退回不合规报销费用30元。市政投办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财经法规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同时制定了《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加大惩治力度,并严格落实《濮阳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监督审核。
(2)存在虚增虚报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已责令12名相关同志写出情况说明,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退回不合规报销费用共计1440元。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财经法规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濮阳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监督审核。同时制定《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加大惩治力度。
(3)涉嫌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①涉嫌转嫁应由个人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用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已重新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与办公区划清界限,同时,金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小区全面自治,持续强化内部管理。
②2016年经济发展投资公司缴纳应由职工个人承担部分的医疗保险费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经济发展投资公司已责令涉事9人退回公司代缴的医疗保险费共计10392.9元,今后将严格落实公司财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督指导,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4)执行财务纪律不严格
①未按《濮阳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细则》规定的协议价格结算会议费、用餐费等相关费用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组织学习《濮阳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细则》,做到一事一议及时结算会议费用,特殊情况要求宾馆写出情况说明。
②无预算、会议通知和参会人员列支会议费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组织学习了《濮阳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细则》,严格落实《濮阳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监督审核。
(四)监管措施乏力,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大方面
1.政府代建项目管理不严格
(1)项目招投标手续不严格,存在规避招标现象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严格遵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法》,达到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限额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服务性项目委托必须经过多家必选,择优价低选择。认真执行《濮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濮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和概预算调整管理办法》,由发改、财政、政投办认可后予以实施,做到严格杜绝用签证变更直接增加工程量而规避招标。
(2)部分工程变更签证程序不合理,随意性大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严格遵守《濮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和概预算调整管理变法》,小额变更调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经项目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就属于一般变更调整的,由市审核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政府投资办相关人员组成)现场审核确定后实施;属于重大变更调整的,由市审核小组及项目建设单位在联合审核基础上报市政府投融资决策委员会审同意后实施,变更内容经七方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的变更在竣工结算时不予认可。我局及时制订了濮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签证变更工作流程图及工作程序和价格调查认质认价工作流程。
(3)项目超预算匡算严重,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做到发改委立项时,必须附带政府投资办对建设规模和标准的审核意见,做到功能合理,规模适中,同时要求规划部门召开规划联席会研究方案时,由项目单位或设计方附带说明每个方案的投资额。我局督促项目单位加强对设计环节管理,设计招标时实行限额设计,多次优化设计,否则扣减设计费。政府投资办在审核项目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做到发现工程部分超立项投资和初设概算批复的,坚决退回,重新优化设计,或者可研批复和初设概算调整后再予以审核。我局制订了涉及价格调整工程量变更,暂估价列取等详细操作细则,对于项目超概算严重的,严格追究项目单位的责任。
2.政府采购工作履职不到位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放开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按照巡察报告反馈意见和国家对代理机构的有关政策,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放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自2018年1月份开始,按照“来一个,登记一个”和“先登记、后代理”的原则予以放开,凡有意代理市直单位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在进行登记后即可开展相关代理业务。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资料清单》,重点对申请登记代理机构在“经营场所、编制文件能力、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必要评审设备”等业务能力方面进行审核,最大限度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减少出现不必要的投诉、信访等问题。
(2)市级集采目录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关于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规定,向市直各单位印发了《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对于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且采购限额标准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得选择其他社会代理机构。
(3)项目审批把关不严
①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濮阳市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中经办人、负责人未签字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及时制定了《政府采购项目对口负责管理制度的分工及流程》,明确经办人、负责人工作职责和AB顶岗工作顺序,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从根本解决签字不完整的问题,同时加强科室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科室人员工作职能。
②进口产品采购项目证明材料普遍不齐全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及时制定并印发了《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的通知》,明确进口产品的使用情形、申请、专家论证管理和公示等要求。
③5个单一来源项目档案中未见申请文件、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公告及公示期间未受质疑证明等材料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及时制定并印发了《濮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的申请、论证和公示等要求。
④项目存在限制性条款,受到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禁止出现条款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的申请、论证和公示等要求,将是否出现限制性条款列入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考核内容,实行采购前承诺制度,由采购单位和经办人对技术参数的公平公正进行承诺。
(4)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迟缓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我局已停用政府采购专户,明确要求不再向采购专户转入资金,一律该由单位自行支付,对于以前年度已经转入和2016年度已受理项目的资金,在申请拨款资料齐全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拨款手续,并制定一次性告知书。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们在对照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继续严格对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果接受市委和人民群众的检验,推动财政、国资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把讲政治、守规矩、重纪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财政部门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坚持将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将党章、准则、条例和党的重大政策方针作为重点学习内容。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认真学习制度、不断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扎得更紧;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着力打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财政机关文化。坚持挺纪于前、从严执纪,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最大限度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不断增强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以严肃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深入推进财政源头治腐,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消除滋生腐败的制度弊端;深入推进财政、国资法治建设,推动工作流程规范化、标准化。
(三)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注重改进民主推荐工作,合理使用民主推荐结果;注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注重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断促进干部健康成长。认真落实“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要求,严格执行谈心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面从严管理干部。
(四)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反对纸上谈兵、光说不练的形式主义,大力提倡干事创业的务实作风。着力强化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在困难和矛盾面前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推诿扯皮、遇到困难绕着走、以走程序为挡箭牌能拖就拖等行为,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持续提升财政、国资部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效能。
(五)推动财政国资事业再上新台阶。着力强化巡视整改结果运用,把巡视反馈意见持续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难得机遇和有力抓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在新常态下因势而谋、因势而为、因势而进。进一步强化收支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国企改革,强化国资监管,切实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和谐新濮阳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支撑。
中共濮阳市财政局(国资委)党组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