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关于下达2017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的通知》(濮财预﹝2017﹞10号)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豫财农﹝2016﹞256号)80万元。
二、分配原则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6﹞256号)文件要求分配。
三、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县(区)名称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市级资金
清丰县
80
0
合 计
四、监督电话
0393-6666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