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部门预决算公开整改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豫财监〔2016〕78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市县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豫财预〔2016〕192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印发了《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整改工作的通知》(濮财预〔2016〕126号),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整改要求,请各业务科室抓紧通知所归口预算单位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整改工作。
一、严格按照濮财预〔2016〕126号文件要求的公开内容,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方式必须包括外部网站,没有外部网站的预算单位应选择在主管部门或市政府外部网站上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二、请各部门于下周一下午下班前将公开情况(濮财预〔2016〕126号附件3、附件4、加盖部门公章各一式两份)和所公开网站公开状态电子截屏一并报归口业务科室汇总,归口业务科室于周二下午下班前交预算科、国库科各一份(含电子截屏)。
三、预算科、国库科汇总后向市政府、省财政厅进行专门报告。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