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财政系统和我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财政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下面,受局党组书记、局长樊相奇同志委托,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强化使命担当
5月10 日,市纪委召开全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坚决整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等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5月18日,省厅召开会议,专门就全省财政系统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党群干群关系,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党中央高度重视。我们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充分认识和把握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彻底整治全市财政涉农、扶贫、民生等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基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一)开展专项整治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管全党、治全党,不仅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更要抓基层干部这个“绝大多数”。中央、省委、市委对查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要求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省、市纪委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七项主要任务之一进行了部署。这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坚决态度。
近几年,我市财政部门治理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很大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部分县(区)、乡镇财政基层党组织,在履行职能、落实责任方面,虚抓空转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嘴上喊得响、落实行动少;有的认为群众身边的问题是小事,思想上不够重视;有的碍于人情面子,查处不够积极;有的力度不够,执纪偏宽偏软偏松;有的甚至丧失原则,放任不管等等。
开展这次专项整治,就是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解决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问题,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拓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巩固、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二)开展专项整治是严肃财经纪律纯洁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严肃财经纪律,纯洁财政干部队伍是永恒的主题。长期以来,尤其是近年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积极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财政干部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各界的信任和尊重。但是,从省、市纪委通报案件、审计、财政监督检查情况看,仍有少数基层财政部门和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甚至无视财经纪律和政策规定,有的财务管理混乱、会计账务失真,有的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有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有的私设“小金库”、私存私放公款、贪污公款等,违规违纪行为屡禁不止,扰乱了正常的财经秩序。
开展这次专项整治,就是要用财经纪律对财政部门进行一次检验,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监管,切实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保持财政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塑造敢于担当、创新求实、敬业奉献、纪律严明的财政干部队伍形象。
(三)开展专项整治是深化财税改革完善财政制度机制的重要手段。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更关乎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既需要从顶层逐步完善制度设计,更需要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基层财政工作实际,善于解剖麻雀,发现问题、细化措施、完善制度、理顺体制,针对性地解决具体问题。制度上的缺失漏洞,无疑是对国家财力的最大浪费。如去年我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市组织的重点检查共发现违规问题23个,涉及金额4978.26万元。省级重点检查阶段发现问题15个,涉及金额1205.9万元。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对我们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敲响了警钟,提供了反面案例。
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我们既要发现财政分配管理中的问题,更要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意见建议,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为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制度保障。
(四)开展专项整治是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开展专项整治对维护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从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情况来看,近两年反映乡科级干部、一般干部和农村干部的信访举报件一直处于高位,且逐年递增。从全市财政部门看,近两年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6件,并且多发生在科级以下干部,可见基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还很艰巨。现在仍有一些基层干部存在作风和腐败问题,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有的不收敛、不收手,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强农惠民资金、扶贫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以权谋私,到处伸手,连百姓“救命钱”、救灾钱都不放过,甚至虚报冒领死人的补助款。可以讲,“微腐败”也能造成大祸害,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苍蝇”感受更为真切,它直接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积极回应群众的呼声和关切,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组织就在身边,党纪国法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突出财政部门特点重点,主动把任务落到实处
这次专项整治涉及面宽,所列问题在基层普遍存在,市纪委重点整治的10个方面问题中有6个方面与财政部门直接相关,全市财政系统要以此为契机,主动出击,积极作为,着力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查处一批违纪违规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规范财政管理,推动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一)自查自纠要主动
这次专项整治由省、市纪委牵头部署开展,案件查办和问责是重头戏,各级财政部门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扛起监管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自查的要求,集中开展好自查自纠,早动手、早发现、早处置,确保全面自查到位、整改纠正到位、问题处置到位。
根据财政职能,要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收集问题线索;要对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摸清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要对办理相关财政事务时以权谋私、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小官大贪”等问题进行自查摸底。要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自查摸底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财政部门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交由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及时调查,严肃处理,不得手软,确保一次处理到位;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切实履行好资金监管责任,该督促整改的督促整改,该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涉及财政部门党员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不能藏着、捂着、掖着,要态度端正,认真对待,主动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争取支持和指导,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适宜整改纠正的马上整改纠正到位;适宜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查处的,本单位严肃查处,一次处理到位,并将结果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财政部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处的,要积极配合,既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问题,又要最大限度维护财政部门大局稳定和形象。
全市财政系统要树立上下一体的观念,加强纵向衔接,要建立报告制度,在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情况的同时,也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在专项治理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处涉及财政部门的案件,要于知情的当天报告上级财政部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形成的各类台账、数据、报告要签字背书,作为责任倒查依据。
(二)监督检查要聚焦
抓实重点督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突出监督检查重点,结合上级财政部门年度下达的相关资金项目清单和下级财政部门年度上报的资金具体实施情况,逐一查实核对,确保涉及财政资金的问题在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中实行大起底,及时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并完善制度。市财政重点是加强对县区的督导和督办,确保有关问题能够全面、及时被排查出来,做到早纠正、早处置。省厅也将组织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调取案卷、实地督导、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对过去已经处理处罚的单位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处罚的落实情况、整改情况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各级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自查敷衍塞责、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抓住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决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瞄准重点领域精准发力,由“大水漫灌”、“全面撒网”向精准发力、聚焦重点转变。按照市纪委、市财政局党组的工作部署,要把涉及扶贫领域和民生领域列为专项整治的重点,财政部门要重点解决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都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直接侵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损害的是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出重拳、下猛药,动真格、下大力进行整治。这里,我要特别强调扶贫领域的专项整治问题。脱贫攻坚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抓的,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来补,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王岐山同志强调,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绝不客气,对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的,必须严肃查处。省委书记谢伏瞻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反复强调要严肃惩处挪用、侵占扶贫资金的违规违纪问题。省、市纪委把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进行了部署。对此,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度关注,将扶贫领域列为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以果断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从严惩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抓牢重点对象。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各县(区)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部门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涉及财政部门的重点是县(区)财政局直接服务群众的股室(单位)和乡镇财政所的工作人员。这些单位和人员与群众的联系最紧密、与群众的接触最频繁,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最容易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紧盯不放。市纪委将定期筛选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反映较为集中和典型的重点乡镇进行督办,市纪委直接约谈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当面交办问题线索,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查处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市局也将参照市纪委的做法,选择问题集中的县(区)财政局和基层所进行重点督导,对办理不力的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各县(区)财政部门也要各自明确重点整治对象,通过抓重点带全面,推动全市基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查处案件要快准
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如何,关键看查处问题的数量和质量,只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才能让“微腐败”无处藏身,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办,对涉及本系统党员、干部的问题,要不等不靠,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充分发挥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
县(区)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头戏,坚持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决不能瞻前顾后,缩手缩脚不敢查,决不能搞下不为例,做老好人;要对问题线索大起底,把群众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要突出查办重点。对上级督办、转办、转送、转交的问题线索,对反映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的问题线索,要重点查办督办。要用好“四种形态”,正确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极极少数”的关系,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和组织调整、重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方式,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起到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县级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直接查处一批反映本系统基层站所的典型问题。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
这次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已十分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贯彻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使专项整治工作见效果、有战果、出成果。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关键看组织领导。市局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樊相奇同志为组长,我和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曹业贤同志为副组长,农业科、监督检查局、驻局监察室和相关处室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财政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工作。各县(区)财政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领导精力、人员力量、资源配置都要向专项整治聚焦、向解决问题倾斜。要发挥关键作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靠前指挥、亲自推动、狠抓落实。根据工作职能要抓好内部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最末端,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沟通合作,主动作为,形成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工作合力。
二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各级财政部门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搜集问题线索。要针对整治重点,抓一批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通报,形成震慑。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违纪违法问题突出和媒体曝光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的惩戒和震慑氛围,真正实现查处一个、挽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要倒查追究,从严问责。实践证明,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当前,我市有的基层财政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不严不实的问题越往下越突出,这也是导致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的重要原因。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要把问责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双究”,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以压力的层层传导,倒逼责任落实到位。对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对在自查自纠中有问题没发现、发现了没报告、报告了没整改的;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对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的;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一律从严问责,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决不宽容、决不手软。
四要总结提升,巩固成果。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有些基层干部有恃无恐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基层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破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扎牢制度笼子,管住“微权力”是关键所在。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上动脑子、想办法。要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根治、基层权力如何运行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给基层权力“立规矩”。要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机制制度的意见建议,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专项整治向常态化、机制化、长效化转变。
习总书记讲,“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全市财政系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