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财推进〔2016〕6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及各代管单位:
确定科学合理的年度目标任务是局党组考核各科级部门和单位(含正职高配的科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为切实做好2016年目标任务的报送和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科室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全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等为依据,在认真总结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发展的突破口和发力点,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任务,力求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并体现工作的连续性和创新性。
二、主要内容
各科室单位报送的目标任务应包括工作目标(指标)要求、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等内容(见附表),原则上,附表中的内容不能空缺,凡有内容空缺的,则视为该目标任务不符合立项条件而不予列入。
三、基本原则
为避免目标任务申报时失控,增强科室单位之间的可比性,2016年目标任务的报送和审定,应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一)目标具体明确。各科室单位要及时主动了解有关部门政策动态和工作计划,比较研究我局的相关工作在全省所处的水平,做到主要工作目标制定合理适度。目标任务要具体明确,标准可以度量。尽可能提出量化指标,不能量化的,需提出衡量该项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标准指标。指标的描述尽可能简明、准确、客观。
(二)注重工作成效。(1)每项目标任务必须列出两条以上切实可行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在考核时每缺一条,则扣减相应的分值,以确保工作的成效,同时增强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2)同一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设计,若属长线工作,确需跨年度,在新一年里必须再部署、再安排,并要有新的目标要求。
(三)树立大局意识。设计的目标任务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确保财政部门主责主业的切实履行。(1)原则上,非局里交办而由个人完成的事项不得列入目标任务,如个人撰写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或与财政工作无关的事项等。(2)对诸如绩效考核、财政改革、文明创建等事宜,应强调“一盘棋”思想,要明确牵头科室、单位,而不能自行其事,致使财政工作碎片化。牵头科室必须制定具体的推进方案,而不宜“一事一议”,以确保开展的各项活动都能凝聚正能量。(3)对一些全员参与的工作和一些临时交办的短、平、快事项,应强调“必须”落实,否则,将启动“考核办法”中的“作风纪律”条款作“扣分处理”。(4)同一内容的工作任务不可分解为多个申报。
(四)突出自身责任。如由业务主管部门承担的项目申报、单纯的资金拨付、转移支付资金等事项原则上不再列入目标任务,但既管资金又管项目的科室单位,可将项目的申报及项目的组织实施列入目标任务。为此,应出具明确要求财政部门组织项目申报的正式文件(必须是上级财政部门文件号)。
(五)任务衔接持续。(1)因新一年任务报送延迟,对业已完成的年内工作任务可一并报送。(2)因工作需要或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可作为领导交办事项列入年度目标任务。
四、审定程序
1、各科室单位报送的目标任务需报经分管局领导审阅。
2、各科室单位将经局领导审阅过的《市财政局2016年目标任务统计表》(可在pyczzdb126.com邮箱中下载,密码:11223344),并务于4月12日前报送至局重点工作推进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pyczzdb
163.com。
3、局重点工作推进办公室对各科室单位报送的《市财政局2016年目标任务统计表》的质量进行审核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
4、局重点工作推进办公室将相关科室单位修改过的《市财政局2016年目标任务统计表》按班子成员人手一套的数量复印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最终审定科室单位的工作事项,界定重点工作和一般性工作,并对需要科室单位牵头推进的重点工作明确其牵头对象。
5、各分管局领导将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的结果,向分管的科室单位反馈,并做好解释工作。
6、局重点工作推进办公室及时将整理后的《市财政局2016年目标任务统计表》送局领导审签后,以正式文件或文本形式印发,并建立年度工作台账。
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2016年目标任务的报送工作,依循《濮阳市财政局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理念和要求,对职责任务和人员素质进行综合考量,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对标一流、争先晋位。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