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樊相奇
按:为认真贯彻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樊相奇局长于10月13日在《濮阳日报》第八版撰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 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表示要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拓宽融资渠道,全力支持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全文刊登,供干部职工学习。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是招商引资的必要条件,对于拉动经济增长、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和改善民生有着重要的作用。财政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理财观念、创新管理模式,拓宽资金渠道、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支持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支持重点领域建设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提升运作水平。密切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宏观政策变化趋势,全力争取更多上级资金。二是发挥中期财政规划、滚动预算编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规划、部门和行业专项规划的保障作用,在充分考虑全市可用财力的基础上,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近期及中长期资金需求,统筹纳入政府及部门收支预算,为重点领域建设提供有效资金保障。三是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凡是有利于城市发展,有利于项目建设的事情,在不影响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优质高效,特事特办。
二、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项目征集跟踪机制,在交通、供水、供暖、供气、地下综合管廊、垃圾和污水处理、环境综合治理、教育、医疗、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广泛筛选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纳入各级财政PPP备选项目库,分批次向社会公开推介。二是按照政府采购方式,选择优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运营,通过引入市场机制,进一步强化城镇综合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三是支持鼓励各级政府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因地制宜给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前期费用补贴、资本补助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 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价格、建造成本、运营费用、实际收益率,以及财政中长期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财政补贴水平。
三、设立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
进一步创新观念,打破传统思维,牢固树立市场运作、资本经营新意识,用活、用足、用好政府投融资平台,将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城市土地资源和社会资本有机结合起来,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积极运作我市第一支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构建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投向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效通道,为安居性保障住房、棚户区改造、土地综合治理等项目提供更加有效的融资路径。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推动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