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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被确定为全省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
发布时间:2015-6-8 17:21:35    点击:6650次    [关闭本页]

近日,经省财政厅认真筛选评审,南乐县被确定为全市唯一省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试点期限为三年。试点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省财政投资1800万元、县财政配套6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该县秸秆禁烧工作及该县10家秸秆收储站点基础设施建设,将对增强该县综合利用的内生动力显著,提升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生活环境改善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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