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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5-16 19:58:06    点击:4275次    [关闭本页]
 

各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既是党内的一项经常性制度,又是加强党员管理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检验党员队伍的素质,根据市直工委有关要求,现对我局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内容

我局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从2015126开始到210结束,各党支部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结合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实际,有针对性的确定重点评议内容。

二、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细致复杂、难度较大的工作。各党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评议的质量和效果。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民主评议,不得以时间紧、工作忙为由敷衍了事或走过场、走形式。

三、原则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突出评议重点,着力解决问题。在评议内容上,要突出党员在本职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对照党员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结合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一创双优”、“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提升”、“雷锋活动月”、“党员志愿服务”、“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全民敬业行动”等活动,以转变作风、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服务民生、促进改革、保持稳定及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情况作为评议的重点;在评议时间上,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在评议形式上,要以自查自纠为主可以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的评议办法;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既要严肃慎重,又要坚持标准,一经认定,就要坚决而又妥善地处置,并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四、党员评议格次

民主评议以党内为主,听取党外群众意见,逐人评定格次。在评定格次上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优秀党员的比例掌握在10%左右。

五、方法步骤

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认真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宣传发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市委会议精神,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搞好思想发动和必要的准备工作。二是民主评议。首先,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路,检查言行,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其次,召开党员大会将“党员民主测评表”交由全体党员进行民意测验,其结果可作为党员格次认定时的重要依据。三是组织考察。在自认格次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的评议和反映,认定格次,形成正式组织意见。被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格合党员的,报机关党委审批。四是表彰和处理。经过民主评议,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评议中揭露出的违法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区别情况做出处理;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要按照对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达不到评议要求的党支部,要重新进行评议。

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专题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于210前报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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