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局与市发改、党委农办、规划等三部门联合转发了省发改委、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住房建设厅《关于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指导意见》,并在全市开展2015年度新农村规划建设引导点申报工作。申报的范围是位于各县城镇规划区外,且已纳入本地区新农村建设规划确定的引导点范围的村庄,其中,省确定的中心村规划示范引导点内村庄将优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