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70%部分)基本水平调整已审核通过。此次调整按照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工勤类三类不同岗位分别确定了标准(具体标准及发放明细已发放到各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30%部分)待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后另行调整。离休人员生活津贴按同职级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基本水平的90%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同职级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基本水平的70%发放。
本次调整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预计将于今年6月份兑现到位,且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期间的工资差额部分也将一次性给予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