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管理
发布时间:2014-5-13 18:24:28 点击:48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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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改变了以往“差价购机、县级结算、兑付到企业”的补贴方式,全面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折)”的补贴方式,进一步增强了补贴资金的阳光作业。2014年度第一批补贴资金3457万元已提前下达到各县(区)。补贴资金结算时,由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农机管理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1个月之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县级承办金融机构,同时将补贴核实结果分别抄送县级承办金融机构及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购机农民的存款卡(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