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安排,结合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实际,我局和市人社局于2013年8月13日至9月5日,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运营等工作。整个检查活动组织严密,安排细致,检查深入,效果显著。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是迅速行动,扎实安排。根据省厅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和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通知,通知明确了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检查方法,对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重点检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进行年度例行检查。二是高度重视,成立组织。两局领导高度重视,共同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联合组建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科室、单位业务骨干参与检查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将工作人员分为三个小组,分别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各小组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有效保障了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三是方式多样,务求实效。采取“把握全面、突出重点、注重方法、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在监督检查方法上灵活多样,既考虑全面,又突出重点。首先,安排各县(区)及市直经办机构于7月22日至31日开展了自查,填报了自查报表和自查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其次,切实按照暂行规程开展工作,要求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准备检查材料,制定检查计划并报领导审批,及时下达检查通知书并回收送达回证,认真做好调查笔录和工作记录等,有效促进了检查工作的规范性。最后,通过听取汇报、审查财务报表账目、调查询问经办人员、查询合作金融机构、走访参保对象等方式,从细节入手,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既找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又发现了工作中的亮点,从而对社会保险基金情况有真实的了解。
正视问题,整改完善。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各县(区)在社保基金征收和财政补助、社保基金支出、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金结余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检查组对存在问题的县(区)下发了督查通知书,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对没有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加大督查力度,直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