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作为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是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的有效抓手。濮阳市财政集中收付中心按照“及时调整、切实有效、有进有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动态监控规则,建立健全“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覆盖全面”的资金动态监控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一、创新工作模式,做到“三个明确”。我中心通过不断提高资金安全意识、落实监控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动态监控“防风险”和“提质效”的双重作用,今年以来共监控资金6.22万笔,金额5.22亿元。一是明确制度建设,筑牢监控工作基础。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预算单位动态监控事项的通知》《濮阳市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等政策制度,健全日常管理、定期分析、信息反馈、跟踪问效四项制度,不断规范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细化监控主体、监控内容、核查方式等事项,实现资金支付和动态监控有机衔接。二是明确审核要点,强化源头控管。实行预警监控和人工审核双把关机制,不仅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设置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切实履行监控职责,同时加强对资金支付的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上报,建立健全业务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织密资金审核防线,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控。三是明确部门主体责任,加强资金监管。不断强化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主体责任以及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针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区分性质和类别,及时核实处理、跟踪问题整改,以制度强化动态监控管理要求。 二、聚焦监控规则,推进“三个突出”。围绕“效率+效益”的理念,不断完善动态监控规则,真正发挥对资金“监控+预警”的作用。一是突出动态监控规则的完善。结合资金支付实际情况,针对部分规则设置“臃肿”、个别规则已过时等问题,按照省厅监控规则类别和编码顺序,对市本级规则进行了修订调整,实现了监控规则对上“可对比”、对下“可参照”。修订后的规则共设立20大类、39小项,其中删除1项、修订22项、新增12项规则,对向监控账户划转资金、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大额转账、政府采购等重点监控项目进行全面覆盖,使监控规则更趋于科学完整,有效发挥了动态监控资金支付“安全网”作用。二是突出科学分析和反馈整改。建立监控结果分析机制,线上监控与线下核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和预算单位沟通,了解预警产生的原因,对误触预警及时认定,确需整改退回资金的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整改、规范财政资金支出,做到时时敦促、实时分析,防止日常疑点集中显现,提高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三是突出监控结果运用严肃性。强化监控结果运用,深化监控实效,将监控结果深度融入预算管理与政策优化。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总结共性问题推动资金管理水平提升。定期分析监控数据,以数据驱动落实,切实增强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做好“三个着力”。以动态监控为抓手,切实解决资金管理基础薄弱、资金管理理念不够深入等问题,着力完善资金动态监控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资金管理水平。一是着力资金监控风险的精准识别。结合项目资金特性,科学设定监控预警规则,针对大额支出、同类型高频支出等情况,设置差异化预警阈值。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资金支付动态实时监测,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大幅提升风险识别精准度。二是着力推进动态监控信息化进程。资金动态监控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实施,通过对监控模块的科学管理,实现项目支出和监控规则动态调整、同步审核,进一步提升动态监控科学化、智能化,推进资金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三是着力加强业务学习和沟通交流。我中心积极建立学习沟通机制,强化业务和技能学习提升,切实做到政策懂、业务精,真正把业务知识和监控规则有机结合,促使资金支付更加规范、科学、精细。同时加强与省财政厅、其他地市和各县区的“横纵结合”沟通衔接,密切对接业务进程,对动态监控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研究分析,合力推动资金监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控体系,提高预警规则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在监控工作中的互动机制,推动财政资金监管向精细化、智能化迈进,为财政资金安全保驾护航,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