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近日,濮阳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提出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高效。截至目前,累计公开采购意向854条,意向公开率达100%。
信息年度公开,保障项目实施。推行“年度集中+动态补充”双轨并行机制,对于纳入当年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单位需在4月30日前,一次性集中公示意向公告,确保政府采购项目顺利实施;如采购意向发生变动,预算单位应及时更新已公开内容,并以变更后的发布时间重新计算公开周期,确保信息零时差、零误差,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提供精准导航。
压实主体责任,政策执行到位。为确保政策落地,文件进一步明确权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传导体系。明确各主管预算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所属单位严格落实公开责任,杜绝遗漏或延误;县(区)财政部门强化属地监管职能,加强对未及时公开或执行偏差的单位指导工作,以刚性约束倒逼效能提升。
下一步,濮阳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服务质量,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政府采购科 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