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清丰县财政局严格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发布时间:2013-9-7 15:46:29    点击:7783
为加强县直行政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采购中的协议供货管理,清丰县财政局制定了《2013年度清丰县县直行政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协议供货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对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电器、办公家具三项协议供货单位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对于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版权所有:濮阳市财政局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
地址:濮阳市古城路西段260号
邮箱:czjxxzx606126.com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407938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