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24〕28号)文件精神,根据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水利厅积极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市税务局、市水利局、各县(区)财政局综合治税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我市水资源税改革实施工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与税务、水利部门积极对接协调,确保新旧水资源税政策在我市无缝衔接,平稳过渡,实现水资源税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增强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的综合效果。
税政条法科 张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