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濮阳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专项整治综合运用上下联动、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对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筛选名单、开展自查、审查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五个阶段开展。市财政局结合日常实施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域和部门的政府采购情况,确定了6家代理机构列入本次检查对象,每家采购代理机构抽查近两年以来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少于5个。
《通知》提出,财政部门将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主动公开处理处罚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各县(区)财政、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周密抓好实施;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政府采购科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