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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市产业集聚区三税突破6亿元
发布时间:2013-2-28 12:04:39    点击:7528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以“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立足早干快干多干,践行“对手赛、联手赛”等赶超发展模式,产业集聚区发展态势较好。据初步统计,2012年我市8个产业集聚区共完成三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6亿元,其中增值税40916.7万元,营业税7776.7万元,企业所得税1.2亿元,占全市三税收入的13.4%;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三税超过2亿元,濮东产业集聚区、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实现三税均破亿元,五县两区产业集聚区三税占县区三税收入的22.6%。产业集聚区税收规模不断扩大,标志着我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为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我省对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实行“核定基数、超收全返、一定三年”的财政激励政策。20102012年,当年三税增收收入按比例上缴省财政部分,全额奖励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所在市县。2012年省财政已预拨我市产业集聚区三税增量奖励资金5362万元,省级三税增量返还,将有力促进我市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产业集聚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动力,实现节约集约、循环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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