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省财政厅成功发行2023年河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至十二期)和专项债券(四十八至五十七期),我市本次由省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62亿元。按区划分,市本级0.75亿元,县区级1.87亿元。按债券类型分,新增一般债券资金0.18亿元,支持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农村生活环境整治等4个项目;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44亿元,用于城乡发展、社会事业等领域19个项目。本次发行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和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已履行各项法定审批程序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项目。
本批次债券到位后,我市2023年已累计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36.2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79.97亿元(一般债券7.67亿元、专项债券72.3亿元),再融资债券56.29亿元(一般债券22.15亿元、专项债券34.1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对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同时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发挥积极效用。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不断强化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流程的管理与监督,督促各市直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发挥债券资金的带动作用,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同时,继续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申报,为争取2024年债券资金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