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 阳 市 财 政 局
关于印发《濮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差旅费、会议费制度改革要求,为规范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费管理,加强出差和会议定点单位管理,更好地为提供服务,经市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濮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2014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行〔2012〕230号)要求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财行〔2012〕600号)精神,自2013年起,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和举办会议实行定点管理。
二、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经过政府采购,确定出差定点饭店5家,定会议定点饭店5家,承担外地党政机关人员来我市出差和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会议,现予公布(详见附件)。定点饭店有效期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三、此次采购的定点饭店实行并轨管理,既是中央级、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也是我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
四、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必须到出差定点饭店,举办会议必须到会议定点饭店。
五、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外地出差或举办会议,必须到当地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单位。
六、全国各地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已在财政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网址:www.hotel.gov.cn)进行公布。各单位可以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或预订。
附件:
2、濮阳市2013—2014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名单、联系方式及报价表
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