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市将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评价工作。
考评工作依据为,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各县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是否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宣传培训等情况,是否存在加重农民负担,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补资金以及产生新的乡村债务等违规违纪情况,是否存在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操作程序不规范等引发信访、上访等不良社会反映等。
考核评价结束后将按照各县区的工作开展情况,划分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档次,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