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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争取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励资金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3-1-5 10:15:39    点击:5894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2年黄河流域横向水生态补偿奖励资金1000万元,为全省涉及黄河流域的9地市中唯一获得此奖励资金的地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立省内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细则》要求,市财政局积极行动,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多次与各县区会议沟通,提出濮阳市横向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引导县区政府间在全省范围内率先签订了横向水生态环境补偿协议,协议的实施范围为金堤河、马颊河、徒骇河、濮水河、潴泷河、第二濮清南干渠流域涉及的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华龙区和开发区。协议的签订充分调动了河流断面上下游县(区)治污积极性,加快形成责任明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督促服务市环保部门做好项目谋划及申报工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落实落细。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陈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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