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企业独立工矿区市政社区等办社会职能运营补助资金1.1亿元,提前下达2023年补助资金7365万元,2024年将下达补助资金3683万元,三年补助资金合计2.2亿元,涉及我市本级及华龙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濮阳县、清丰县、范县,有力支持了我市接收的中央企业独立工矿区市政社区等办社会职能运营工作。
企业改革科 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