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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2-3-23 14:46:13    点击:7806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工作,近日,我市制定出台了《濮阳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市财政局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市级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单位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所监管(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根据市级财政预计当年可取得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以及上年结转收入编制,支出预算按预算收入规模和各预算单位编制的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建议草案编制,不列赤字。

《办法》指出,市财政局根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和预算单位上报的支出预算建议,按统筹安排、综合平衡、确保重点的原则,于每年第三季度开始编制下一年度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第四季度编制决算草案,年度终了,在规定时间内将上年度市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和下年度预算草案报市政府和市人大审批。

该《办法》将自201241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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